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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联盟燃气设备技术法规 TR CU 016/2011(俗称海关联盟燃气指令)
TR CU 016/2011《使用气体燃料设备的安全技术法规》,是欧亚经济联盟(俄罗斯、白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亚美尼亚、吉尔吉斯斯坦)燃气类产品强制准入法规,产品未取得 EAC 合格证书 / 符合性声明、粘贴 EAC 标识,禁止在联盟境内进口、销售、流通和使用。
✅ 适用产品范围 家用 / 商用燃气灶具、燃气采暖锅炉、燃气热水器、组合式燃气器具、一体式自动燃烧器;以及配套独立上市的控制组件、调压装置、安全保护配件等燃气附属零部件。
不适用:燃气作为车用燃料的设备、蒸汽压力>0.07MPa 蒸汽锅炉、出水温度>115℃热水锅炉、工业特殊工艺燃气设备(法规附录列明除外)。
✅ 核心安全要求 法规围绕燃气泄漏防护、燃烧稳定性、防爆防一氧化碳中毒、通风排烟、电气安全、温控保护、燃气互换性等建立强制安全底线;产品铭牌、说明书必须提供俄语版本,标注燃气类型、额定压力、热负荷、警示风险等信息。
✅ 两种合规模式
- EAC 合格证书(Сертификат):高风险品类(燃气锅炉、燃烧器、家用灶具等),多采用 1C 认证模式,需要型式试验 + 工厂审核 + 年度监督,证书最长 5 年有效期;
- EAC 符合性声明(Декларация):低风险燃气配件、小型燃气器具,企业可基于测试报告自行声明注册,有效期最长 3 年。
✅ 我们可以提供的服务 产品归类判定、认证方案选型、全套技术文件编撰与俄文翻译、测试资料整合、对接联盟认可实验室、工厂审核辅导、证书注册跟进、EAC 标识规范指导,一站式帮国内燃气设备厂商打通欧亚市场准入。





